对公考违规者必须严惩不贷
来源:光明网
2022-07-23
海南省考试局日前发布公告称,在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50名考生存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作答内容雷同”“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这些考试的相应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拟作零分处理。故此起违规事例引发社会关注。
在疫情影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公务员考试具备了更大的吸引力,许多年轻人积极备考,认真遵循各种规定,不敢大意。《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都会被作出成绩无效处理。故有关部门给予这50名考生考试的相应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拟作零分处理,属于依规处置,有理有据。
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规定考试作弊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遵纪守法无疑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公考也一直起着公平风向标的作用。从招考岗位到报考人数再到考题及录取,都引人注目,每一次公务员考试都是对现行考试制度的严密检验,对公考违规者严惩不贷,是对法律法规的郑重宣讲、考试公平的坚定维护。
希望有关部门彻查该事件,清除危害“公考”规则的害群之马,回应社会关切,完善考试公平监督制度,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强力遏制考试营私舞弊违法行为,坚决捍卫考试公平、社会公义及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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