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2022-07-28
当初为了提振信心而抛出的回购方案,如今却成为这些公司的棘手难题。
7月26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未完成回购股份计划等违规行为,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函件要求公司及董监高吸取教训、杜绝该问题再度发生。记者注意到,包括金科股份在内,已有多家公司抛出了回购方案却未能按期完成,其中不少公司已经引起监管关注。
分析回购“食言”的原因,公司资金紧张“无力”回购、二级市场价格走高是常见表述。然而,看似无奈的背后,却有个别公司心藏玄机:他们一边宣称没钱回购,一边却高调开启大额投资,矛盾的操作让市场看不懂。
两大原因:没钱的苦恼、快乐的烦恼
“市场环境、行业冷暖变化比较快,发回购方案的时候还蛮有信心的,可一旦公司经营遇到一些压力,资金有些紧张,肯定优先放弃回购。”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告诉记者。
从今年未完成回购的案例来看,资金紧张也是被提及最多的原因之一。例如,松炀资源5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披露的1亿元至2亿元回购方案,最终回购金额为1005.13万元,仅为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10.05%。
松炀资源解释称,由于回购期间,受项目投资建设、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自有资金的基本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按照回购方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存在一定的难度,会严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大幅度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为聚焦生产经营,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未能按照既定的回购方案进行。
另一个“阻碍”回购顺利完成的原因则是“快乐的烦恼”——股价超过了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没办法下手。万科A7月2日发布公告称,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回购金额约12.92亿元,完成了回购资金下限的64.6%。
公司解释称,实际可回购期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6月30日,仅有41个交易日。41个交易日中,仅25个交易日的盘中曾出现股价低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在其中18个交易日进行了回购。同时在回购期间后期,公司股价长时间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未能进行回购。
另有玄机:真没钱,还只是回购没钱?
尽管不少公司都将回购“食言”归因于“手头紧张”,但观察其以往公告却不难发现,公司似乎仅是在回购时“囊中羞涩”,涉足热门概念却常有大手笔。
1月22日,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已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799.98万元,占回购预案下限金额的6.15%。公司称终止本次回购的原因,是为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继续实现健康发展,更好发挥资金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公司优先将资金用于主业经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业务开展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
然而,在回购期限内,宋都股份多次对外大笔投资。2021年10月,公司宣布拟以1.31亿元现金受让实控人持有的私募基金份额。2022年1月5日,公司宣布拟投资5亿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宋都锂业。
面对监管的问询,宋都股份表示,公司终止股份回购计划的原因,并非是开展了对外投资事项而占用了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至于终止回购的原因,公司认为是经营环境面临着阶段性挑战,需优先将资金用于投入公司主业经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业务开展上。受让私募基金份额、跨界锂业这样的非主业操作,公司认为“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解释显然难以令人信服。2月25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其董事长兼总裁俞建午、董秘郑羲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更多思索:回购初心有待甄别
终止回购股份或许是“手头紧张”的无奈之举,但有些公司的回购却与重要股东的减持“不约而同”。
以金科股份为例,公司7月13日发布公告称,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69.79万股,交易总金额约1.90亿元,已支出的回购金额为回购计划下限5亿元的38%。在没有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公司决定终止回购方案。
对于终止回购的原因,公司解释称,现金流可能存在阶段性承压。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科学合理地使用存量资金,并发挥更大效力,公司决定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
事实上,房地产行业过去两年一直较为低迷,金科股份在2021年7月抛出最高不超过10亿元的回购方案已对行业及自身资金状况做出了评估。彼时,公司表示,现金流良好,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7月9日,金科股份公告称,股东陶虹遐告知公司其与公司实控人黄红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彼时,陶虹遐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49%的股份,同时持有金科控股(持股比例为7.24%)、虹淘公司(持股比例为6.96%)49%的股权。此后,陶虹遐多次减持。截至7月20日,其直接持股比例已降至0.29%。
对此,金科股份在回复关注函时表示,公司并未参与股东的增减持工作,主要股东减持股份行为发生在2022年5月份之后,但公司回购股份交易行为发生在2021年7至11月之间,故公司不存在利用前期披露回购方案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孙小程 记者 邵好)
分享到
- 下一篇:暂无
- 上一篇:人民日报丨数据“慧眼”赋能法律监督,让案件线索“自动上门”
相关阅读
热门
图集
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