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
2022-08-16
一段时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问题多发,破坏了政法系统形象。
面对顽瘴痼疾和积弊沉疴,内蒙古自治区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为契机,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加强制约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推动顽瘴痼疾常治长效”要求,将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纳入“数字内蒙古”建设示范项目,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高位推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指导谋划、靠前指挥;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主动上手、分工负责,推动大数据平台落实见效。8月12日,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在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政法机关正式上线运行。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说,平台实现了政法机关互联互通、刑事案件协同办理、执法司法全程监督,是以智能化技术倒逼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治本性举措,标志着全区政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重大成果,自治区执法司法办案模式实现历史性变革。
2022年6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生一起盗窃案件。6月22日,案件侦办完成后,玉泉公安局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将电子卷宗“一键”移送检察机关,整个过程仅用时5分钟。
玉泉公安分局西菜园派出所民警包志全说,过去办案民警需要将所有案件材料以纸质卷宗的形式送达检察院,不定期地跑到法院调取各类法律文书,耗时又费力,如今通过大数据平台流转,民警、检察官、法官的联系从线下走到线上,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平台对案件在线受理,查看案卷和资料,通过平台将案件信息自动回填到检察机关办案系统中。
玉泉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慧茹说,有了政法大数据平台,不论在审查批捕环节,还是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可以和公安、法院随时进行沟通,可以更多地专注到案件本身。平台通过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程追踪,更好地规范了执法司法行为,而且平台为检察机关设计了专门的监督流程,让检察机关更加精准高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6月24日,检察官通过平台将该案移送至玉泉区法院提起公诉。6月27日,玉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通过平台将刑期信息发送给玉泉区司法局,被告人云某予以宣告缓刑,并实行社区矫正。
刑罚执行结束后,相关信息将通过平台反馈到公安局和检察院,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了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闭环管理。
玉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韩婷梅说,以前办理盗窃罪案件大概需要30天至60天不等,这起案件从公安移送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结只用了5天时间,实现了网上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监督,打通了公检法司之间沟通的障碍,极大提高了办案质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钢告诉记者,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相当于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党委政法委为群主,政法各单位为群成员,实现群呼、点对点直呼等功能,既能使每个执法司法行为都在监督范围内,又能保障各项业务协同交互。
平台建设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网,建设全区统一的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在不打破、不改变政法各单位原有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打通网络和数据共享,实现电子卷宗、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等办案信息全程网上流转、共享和留痕。在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部署分平台。平台建成后,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共同使用,覆盖全区各盟市、旗县所有的政法单位。
平台的一个特点是协同。围绕刑事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平台通过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的网上流转和实时共享,实现案件办理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全过程跨部门网上协同交互。在政法各部门智能辅助系统基础上,建设案件信息质检、知识索引、类案量刑参考等智能辅助工具,切实提升协同业务质效。
另一个特点是共享。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实现对24类82项400小项数据的共建共享、分级授权和按需查询。同时将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办案数据汇集成一个“数据池”,通过数据对比研判,为分析治安形势、打击刑事犯罪、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以“监管到位,但不越位”为原则,对案件办理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对关键节点进行自动巡查,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切实把执法办案权关进“数据铁笼”。创新研发“顽瘴痼疾监督分析系统”,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方面建立监督模型,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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