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2022-08-16
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探索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逐步将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今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7个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布。
专家表示,这一指导意见是对过去一年中“三孩”政策放开后各地经验的提升和概括,相比此前原则性的生育政策更加具体,但各地情况不一,仍需因地制宜。如何建立合理、可持续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女性权益,也有待不断探索。
“三孩”放开一年后 17部委共同发文支持生育
今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7个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外公布,就托育、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保障等多领域提出了相应的生育支持政策,要求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
7月21日,河南焦作,温县第三实验小学,小学生们正在上音乐课,跟着老师学做各种动作。图/IC photo
“去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实施了‘三孩’政策,到现在正好一年多,这期间各省份在生育支持方面进行了探索,产生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做法。《指导意见》对这些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措施进行了提升和概括,相比之前原则性的生育政策更加具体。”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表示:“但这并不意味着各地的探索可以停止,或者一刀切地推行了,恰恰相反,不同地区仍要根据自己的人口形势和需求继续探索经验,这才是精准的政策支持。”
她表示,过去一年中,生育假期的相关制度基本得到了覆盖和完善;在经济支持方面,有的地方通过直接发钱、有的通过住房政策倾斜来进行;服务支持主要体现在托育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突出政策的综合性也是《指导意见》的特点之一。宋健说,这是首次由17个部委共同就生育支持的议题发文,政策覆盖到生育相关的各个层面,甚至不光关注新生人口。“譬如这次文件还提到了‘一老一小’。人口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仅仅与新生儿相关,低生育率的持续会带来人口老龄化,老年人也是需要关注的群体。”
根据《指导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细化配套措施,推动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重要政策统筹研究和督促落实;完善优化生育政策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建立指标体系,监测评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成效。
探索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指导意见》就“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单独成章。
“工作和家庭的平衡,是过去一年大家不断在提到的。现在生育率低主要是因为年轻人没有很强的生育意愿,压力很大,如果能解决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应该会有助于生育信心的提升,而这也需要各行各业来共同推进。”宋健表示。
5月4日,四川成都,天气晴好,妈妈们带着孩子到户外踏青郊游。图/IC photo
《指导意见》提到了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等3项措施。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群团组织等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
女性权益保障也写入其中。文件明确,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司法救济机制,探索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不过,宋健坦言,如何从家庭、单位、政府等各个层面,建立合理、可持续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仍是生育政策调整以来被讨论甚至被质疑最多的问题。其中,职场对于女性潜在的歧视甚至排斥仍然存在,这是世界性的难题,需要不断探索,文件中提到的健全司法救济机制至少提供了一个渠道;同时,身处信息时代,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通过线上办公、弹性办公等,让家庭能够兼顾养育和工作。
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或将纳入医保
新京报记者还注意到,在医疗服务方面,除了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出生缺陷防治等传统项目提出要求,此次《指导意见》还提及了分娩镇痛。
具体的政策要求包括,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2021年2月11日,江西吉安,新干县中医院内,妇产科医生和护士正在为一名即将分娩的产妇进行无痛麻醉。图/IC photo
“分娩镇痛在我国于2000年左右起步,当时分娩镇痛率不到1%,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现在达到了30%左右。随着公益宣传的不断进行,现在很多基层医院也逐步开展这项技术,产妇自己也越来越能接受了。但提高的空间还是很大。”北京妇产医院麻醉科副主任、主任医师车向明告诉记者。
她介绍,这一技术在国内的推广,一方面受制于传统观念制约,有时产妇本人接受,她的家人可能不接受,认为对孩子不好,甚至一些大夫也存在观念误区;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人力成本等现实因素。车向明介绍,麻醉医生在全国范围内都很紧缺,日常手术已应接不暇,而分娩时间漫长,镇痛费时费力,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医务人员肯定缺乏积极性。
但她也认为,相关部门和医院在推动无痛分娩方面具备动力。“我们常说,分娩镇痛的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有的产妇就冲着有无痛而选择某家医院,之后也会推荐给身边人;从健康层面,产痛的强度甚至高于癌痛,而疼痛导致人体内特定物质的增加,给合并心血管疾病的产妇、子宫内的胎儿都带来不良影响,譬如增加了胎儿在子宫内发生酸中毒的风险。而镇痛降低了这些风险因素。”
她表示,在现实层面,推广无痛分娩,需要医院制定对医疗团队的激励机制,也需要合理的支付政策,“如果生育险总额不增加,而纳入无痛分娩,就会降低孕产妇在其他方面的保障。这方面应当有一个整体的考虑”。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可享扣税政策
有人生、缺人带,托育问题对于不少家庭、尤其是城市双职工家庭来说,是生育面临的首要难题。此次,《指导意见》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写入,明确要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2019年3月1日,广州一托育机构内,老师正与小朋友们互动做游戏。图/IC photo
《指导意见》提到,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要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加快制定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记者了解到,各地正陆续推进完善托育体系的工作。如北京在今年下半年启动了普惠托育试点工作,考虑家庭就近就便的托育需求,重点支持社区办托、用人单位办托,新建一批普惠托位;《广州市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婴幼儿照护机构,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学位空余的幼儿园依据相关标准开设托育班。
宋健表示,托育服务缺口较大,但各地差异也很大,如大城市和小城市对托育服务的需求不一。对各地政府来说,首先要摸清真正的需求,从而具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此外,《指导意见》再次提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也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国务院规定,自今年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但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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